從2015年1月第一次被告開始,拉鋸了兩年多,涉及金額最高時超過1億……這是好百年(834283)近兩年繞不開的結。 6月5日,好百年公告,這個官司終于以公司支付原告4530萬元,達成了和解。 十年前的“舊事” 這個故事有點長,要從2007年說起。 2007年8月,好百年家居福田分公司與好百年投資簽了租賃合同,租了好百年投資的一棟樓的1-4層,租賃期限從2007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。 期間商場風云變幻,好百年投資從中國銀行深圳分行貸款5億元,沒能足額還款,作為抵押物那棟樓,正是好百年家居福田分公司租的那棟樓。 2014年8月,經過一系列債權轉讓之后,深圳信和信取得了對好百年投資的債權,于是好百年投資對好百年家居福田分公司的出租權利和義務,同樣轉移到深圳信和信手中。 因為沒有支付租金,2015年1月和2016年1月,深圳信和信將新三板公司好百年家居以及好百年家居福田分公司,一起告上法庭,要求支付各時間段租金等1.01億元。 而后經深圳市福田區法院判決,好百年家居福田分公司要支付深圳信和信租金、房屋占有使用費,總計大約5470萬元。 故事終于說完了!
 官司打太久累了 和很多訴訟的橋段一樣,好百年家居對判決不服,要提起上訴,而且已經提起上訴了。 但是上訴之后,好百年家居思考了一下: 爭議主要是房屋占有使用費上,對于租金,上訴想要推翻或者減少,可能性比較低。 而且訴訟不僅耗時耗費,還有巨大的不確定性,結果難以預測。 現在能夠和對方談判,減少上千萬元的房屋占有使用費,訴訟好像也就只能爭取這么多,還能節省很多訴訟費用。 那和解吧! 于是雙方約定,各讓一步,判決的5470萬以4530萬和解,大家都繼續安心過自己的日子! 至于對財務的影響,好百年家居方面似乎也有一定的“自知之明”,知道該來的租金跑不掉,所以截止到2017年6月,已經按照與好百年投資約定的租金標準,計提了應付給深圳信和信租金近4494萬元。 剔除掉已經承擔的近30萬元訴訟費,也就是說,此次協議應付金額正好4500萬元,僅比計提的金額多不到7萬元。 |